白通社明斯克4月23日电 白通社从政府新闻处获悉,白俄罗斯总理图尔钦签署了相关决议,政府对报废回收费费率进行了重新计算。
根据决议,对在白俄罗斯生产以及进口到白俄罗斯的车辆、自走式机械及其挂车的报废回收费率进行了重新计算,该项费用由个人和法人支付。国际条约规定的情形除外。决议还确定了应缴报废回收费的底盘,并将某些类型和类别的车辆、自走式机械及其挂车调整为俄罗斯规定的类型和类别。同时提高了对外国个人拥有车辆期限的要求。
此外,决议合并了政府2019年7月1日第437号《关于车辆报废》和2022年12月30日第951号《关于自走式机械及其挂车报废》两项现行决议的规定。决议还规定,此前的一些政府决议将失去法律效力。政府新闻处表示,所采取的措施将有助于保护白俄罗斯国内市场以及联盟国家市场。
报废回收费率提高了7%。新闻处指出,对个人的影响已降至最低:无论所购车辆的类型和发动机排量如何,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含)的,报废回收费从544.5卢布增至624.92卢布;自生产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从1089卢布增至1282.02卢布。在保护国内市场方面,某些类别的报废回收费率成倍增加。
白俄罗斯汽车制造商如承担车辆、自走式机械及其挂车的报废义务,则可免缴报废回收费。
该决议自正式公布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