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莫斯科11月13日电 白通社(记者爱德华·皮沃瓦尔)报道。据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代表阿列克谢·阿希赫明通报,今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了将对中国制造的载重轮胎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21年8月。
阿列克谢·阿希赫明解释说:“当前措施的期限应于今年12月17日到期。但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部门收到了有关重新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书”。
从所提交的文件中可以得出初步结论,反倾销措施一旦终止,就可能继续倾销进口商品,并对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经济造成损害。2020年8月19日对申请书进行的审查后,启动了新一轮调查。
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代表补充道:“考虑到反倾销税的到期日和重新调查应在12个月内完成的事实,决定了将措施延长至2021年8月18日”。
对中国制造的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根据欧亚经委会理事会2015年11月17日的决定而规定。税率是海关价值的14.79%至35.35%,具体取决于制造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