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1月18日电 白通社报道。2025年7月12日颁布的第86-3号《关于修订儿童权利保障相关法律的法律》部分条款已于2026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根据该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保护儿童免受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害其健康和发展的信息侵害。国家机关及其他组织则必须为父母、监护人或保护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协助其采取保护儿童免受此类信息侵害的措施。
新规禁止销售未标注年龄分级标识的、以电脑游戏和电影为原型的玩具产品。
法律强化了对孤儿、无父母照管儿童以及上述群体成年后人员在医疗器械、医疗设备及眼镜保障方面的权益。
在涉及从事儿童相关职业的人员选拔方面,制定了统一且必须执行的措施及其法律后果。
实施极端主义犯罪,以及涉及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或其前体与类似物犯罪行为的人员,将被剥夺从事教育工作的资格。
用人单位、法人及个体工商户在与计划从事儿童相关工作的公民签订劳动或民事合同前,必须向其阐明涉及儿童人身不受侵犯权、免受剥削、暴力及虐待权保障的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这些规定的后果。
计划从事儿童相关工作的雇员在签订劳动或民事合同时,必须签署承诺书,保证不侵犯儿童人身不受侵犯权、免受剥削、暴力及虐待的权利,并遵守对儿童工作的相关限制规定。拒绝签署该承诺书将导致无法签订相应合同。
用人单位、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有权对计划长期从事或已从事儿童相关工作的人员组织和实施心理访谈。心理访谈的程序、时限及适用情形由政府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