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通社明斯克3月12日电 白通社报道。白俄罗斯法律体系正在持续进化完善。这是宪法法院院长彼得·米克拉舍维奇在今天宣读的宪法法院致总统和国民议会两院的《关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宪法法治状况》咨文的最后部分中提到的。
彼得·米克拉舍维奇表示:“在宪法作为社会和国家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基础上,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体系在现代条件下持续进化完善,为建立国内和国际秩序创造条件,以充分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
宪法法院指出,为了确保法律体系在宪法基础上的发展,立法者应根据快速变化的现实需求,在宪法原则和规范确定的范围内采取行动,制定符合宪法目标的法律,确保保护和发展宪法基本价值观、平等和正义原则,不得偏离国家保障实现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承诺。
宪法法院认为,在法律法规中应进一步贯彻宪法规范,明确个人、社会和国家关系的法律基础,以及公民自由和义务的衡量标准,这是宪法法治稳定性的重要条件。
咨文中指出:“更新后的宪法条款旨在明确宪法法院和普通法院在确认合法性和宪法秩序方面的权限划分,除了宪法法院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进行监督外,普通法院还需对次级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宪法法院认为,法院履行宪法职能,确保保护公民和组织的权利、自由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以及公共利益免受非法规范性指令的侵害,这要求对国家机构和官员的规范性决定进行有效的司法监督。”
宪法法院认为,为了实现宪法第60条的规定,确保对法律规制的司法监督,有必要建立立法机制,使普通法院能够根据公民和法人的申诉,对部长会议和其他国家机构的次级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