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11 月 14 日电 白通社报道。在白俄罗斯共和国第八届国民议会众议院第二届会议上,议员们二读通过了 “关于批准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与阿塞拜疆共和国政府关于相互应用货物原产地证书电子系统的议定书 ”的议案。
该议定书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巴库签署,目的是为海关领域的双边合作制定合同和法律框架,以及为对外经济活动和加快贸易周转创造有利条件。根据该《议定书》,建立了货物原产地证明电子系统,以确保进口国海关当局可以核实在报关时申报的证明信息,而无需对外经济活动主体提交这些证明的原始硬拷贝,除非电子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发现表明货物原产国信息不可靠的迹象。
“议定书”规定,出口国的中央授权机构应将所签发证书的信息存入由其建立和管理的电子认证系统,并将电子认证系统框架内证书电子形式所包含的信息转发给货物进口国的中央海关当局,以确保能够获取这些信息。
两国中央海关当局和中央授权机构为实施证书电子形式所载信息的交换,应在《议定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就信息传输程序、传输数据的结构和格式、信息保护要求达成一致,并批准《信息交互技术条件》。
国家海关委员会是白俄罗斯的中央海关当局,白俄罗斯工商会是中央授权机构,白俄 罗斯工商会的单位企业是授权机构。国家海关委员会确保电子认证系统所含信息的完整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保护信息免遭未经授权的访问、破坏、修改、封锁或其他非法行为,以及电子认证系统的全天候正常运行。
“议定书”不得限制白俄罗斯和阿塞拜疆海关当局核查货物申报人提交的文件真 实性的权力。“议定书”不包含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宪法》相抵触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