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通社明斯克11 月 1 日电 白通社报道。 第七届众议院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白俄罗斯共和国为获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义务备忘录》的法案。
该法案由外交部副部长叶夫根尼·谢斯塔科夫在椭圆形大厅提出。他指出:“作为执行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亚历山大·卢卡申科关于组织我国加入上合组织工作的命令的一部分,以及为了获得该组织成员国的地位,白俄罗斯共和国部外交部已经准备了这项法案”。
该法律草案由部长会议提交众议院。 他们规定白俄罗斯共和国表示同意批准该备忘录,上合组织成员国将其定义为白俄罗斯加入该组织的必要条件。 《白俄罗斯共和国获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的义务备忘录》于2023年7月4日在新德里签署。
该备忘录是一项国际条约,载有白俄罗斯为获得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地位而承担的义务。 白俄罗斯特别承诺遵守2002年6月7日《上合组织宪章》的目标和原则、2007年8月16日《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协定》的规定以及作为上合组织内通过的国际条约和文件。 此外,白俄罗斯承诺在备忘录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加入上合组织内通过的所有国际条约和文件。
备忘录确定白俄罗斯公民在上合组织常设机构中填补配额职位的程序,以及白俄罗斯共和国加入该组织的财务问题。 特别是白俄罗斯作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将需要每年向该组织的预算捐款。 白俄罗斯共和国在上合组织预算中的份额为6%。
从2024年起及以后年份,共和国预算中将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外交部提供用于国际活动的年费资金。 国家主管机构执行法律草案规定的国际条约费用将从共和国预算中拨出用于维持这些机构的资金,并且不需要额外拨款。
批准和实施本备忘录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利益。 作为上海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将加强白俄罗斯共和国在亚洲地区和全球层面的外交政策和经济地位,将积极平衡白俄罗斯与其战略盟友俄罗斯和中国的关系,并扩大白俄罗斯与俄罗斯、中国等战略盟友的关系。与包括印度在内的该组织其他成员国开展建设性互动与合作。
法律草案符合宪法,与立法行为相一致,符合其他既定的规范性法律行为评价标准,符合规则制定技术的要求。 同时,备忘录中关于白俄罗斯共和国在上合组织预算中的份额及其缴纳的规定,还包含国家立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规则。 因此,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国际条约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该备忘录须经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议会批准才能生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