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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十二月 17, 12:05

白罗斯通过了核与辐射安全行政法规

白通社明斯克12月17日电 白罗斯紧急情况部2018年10月2日第52号决议批准了核与辐射安全行政法规,该决议在国家政府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白通社报道。

法规确定了建立应急等级制度。应急准备指的是核电厂的运行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电力单元的安全运行范围受到了破坏,但不需要采取保护工人和居民的特别措施。紧急情况——需要采取特别措施的核电站运行状态。

核电厂管理层应设立应急管理委员会。核电站将设有内部和外部危机中心,作为应急行动者和委员会的集合和工作场所。

条例中规定了发生紧急情况时的行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通知和信息传递程序。核电厂主任批准参与应急反应的组织的警报计划。

此法规在正式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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