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白通社莫斯科12月22日电 (记者爱德华·皮沃瓦尔) 白通社从欧亚经济委员会新闻处报道。欧亚经济最高委员会于12月21日在圣彼得堡召开会议,批准了一项条例,概述了协调立法和建立欧亚经济联盟共同金融市场的关键方法。
此次通过的决定基于差异化方法,该方法规定,欧盟内部的国际条约将制定统一的监管要求,适用于在欧盟共同金融市场提供服务的金融市场参与者。对于仅在其成员国境内运营的参与者,仍将适用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欧共体解释道。
欧亚经济委员会负责经济和金融政策的理事会成员(部长)巴赫特·苏丹诺夫评论道:“差异化方法旨在深化一体化与保护国家金融体系之间取得平衡。我们正在为市场制定明确的规则:希望在欧盟范围内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将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而那些在国内市场运营的公司将保留其熟悉的监管环境。这将提高公民和整个国家经济获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质量。”
差异化方法赋予了选择自由:金融市场参与者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经济可行性,自主决定是否进入欧盟共同金融市场。
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领导人指示欧亚经济委员会及其成员国授权机构,根据已通过的法规,对联盟法律进行修订。此外,还计划修订《欧亚经济联盟条约》、《协调协议》和相关部门法案,以明确设立监管欧亚经济联盟金融市场的超国家机构的时间表,以及立法协调的机制和时间安排。
欧亚经济委员会补充道:“欧亚经济联盟共同金融市场建立在四项基本原则之上:监管协调、许可证互认、无需设立法人实体即可跨境提供金融服务,以及各国监管机构之间的行政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