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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一月 17, 10:56

政府批准了不友好国家人员财产转让程序

白通社明斯克 1 月 17 日电 白通社报道。 政府批准了不友好国家人员财产转让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和条件。白俄罗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部长理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第 27 号决议对此做出了规定,并在国家法律门户网站上正式公布。

该文件批准了关于授权基金和不动产股份转让许可证发放程序和条件的规定。这适用于对白俄罗斯法人和个人采取敌对行动的外国人。

该决议对法人实体转让不动产(外国人士在法定基金中的所有权份额达到或超过 25%)以及法人实体 (包括外国人)的重组做出了规定。

为获得财产转让许可,申请人应向法人注册地的州或明斯克市执行委员会提出申请。发放许可证的决定将送交国家财产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定期起草关于发放许可证的政府决议草案。

该文件还废除了部长会议关于外国人财产转让的若干决议。

该决定将在正式公布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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